1983年8月,中央作出决定私募投资综合门户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。短短数月之内,各地看守所、监狱人满为患,一批批被依法判处重刑的罪犯,在注销城市户口之后,登上了西行的列车,他们的目的地,是青海、新疆、甘肃等地的劳改农场。
这一去,很多人把大半辈子留在了那片土地上,而这段历史,远比后来人想象中更为复杂,也更值得在今天被重新审视。

去西北
这批犯人被送往大西北,绝非单纯的惩罚放逐。当时国家面临的是一个极为现实的难题:大城市监狱爆满,关押条件严重不足,但大西北地广人稀、亟待开发建设。

据1983年第十期《法学》杂志刊载的上海市劳改局答记者问显示,上海的司法和公安部门在严打启动后不久,便已将首批注销城市户口的罪犯押送到西北某地劳改农场。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的劳改队档案也记录着同一轨迹,1985年9月,罪犯黄春祥因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,从广西被调犯至新疆继续服刑,并在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7年。

青海诺木洪农场,便是这批人最集中的落脚地之一。这个始建于1955年的农场,地处柴达木盆地东沿,海拔2780米,年降雨量仅40毫米左右,最初由解放军转业干部带着服刑人员在一片荒原上开垦出了6.3万亩农田和5156亩防护林。
1983年严打之后,这里迎来了历史上最特殊的一批“住客”,他们当中很多人来自东南沿海城市,此前从没见过沙漠,第一个冬天就大面积冻伤,但活下来的,在干部带领下继续开荒挖渠。
当时的劳动改造,实行的是准军事化管理,犯人被编成班、排、连,有一套完整的积分考核制度。根据当年参与管理的干部回忆,挖一米沟渠得2分,捡一袋石头算1.5分,写一篇一千字的思想汇报得1分,累积到600分才能申请减刑。

劳动强度有明确量化标准,但同时也配套了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。青海省监狱系统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套以政治教育为核心、以劳动改造为手段、以技能培训为重点的工作体系,各农场普遍开办了扫盲班、识字班和文化补习班,大量原本目不识丁的犯人在这里学会了认字写信。
更值得关注的是职业技能的传授。由于西北劳改农场以农业生产为主,棉花种植、水利灌溉、农机维修成为最主要的培训方向。
1985年前后,仅青海诺木洪农场一个单位,就有数百名犯人通过培训掌握了拖拉机驾驶和维修技术,有的成为农场的专职拖拉机手,有的学会了兽医技术,能够给骆驼、马匹接生治病。这些技能在被送进农场之前,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连想都没想过,但几年下来,一个城市里游手好闲的青年变成了能独立操作农机、能修理柴油机的熟练工。
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各团场同样如此,劳改犯被编入专门的中队,由团场抽调干部担任干警,从事棉花种植、水利工程和基建劳动。
在那个机械化程度还很低的年代,开荒造田全靠人力,一个人一天挖渠若干米、平整土地若干亩,所有任务都有硬指标。很多人后来回忆,正是在这种高强度集体劳动中,他们第一次感受到“凭双手吃饭”是什么滋味,那些曾经在社会上混日子、靠拳头说话的人,在农场里重新学会了服从纪律、融入集体。
改造效果是有数字支撑的。据青海省监狱系统在八十年代后期对2036名八十年代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调查,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回归社会后遵纪守法,三年内重新犯罪率仅为6.33%,另有22人成为先进生产者和先进个体户。

武汉市劳教系统的同期数据也显示,在接受培训的1216人中,有373人经劳动管理部门考核后取得了技术合格证,全所生产纯收入在1984年超过100万元,1985年达到120万元。这些数字说明,当时的劳动改造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“改造人、造就人”的目标。
刑满之后的出路,是这段历史中最值得被公正书写的一笔。1983年12月,司法部、公安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通知,明确规定对“家居大中城市,犯罪比较严重、没有改造好的人员”原则上留场就业,而对于“改造表现好,有家可归”且“家居农村、小城镇和大中城市郊区县”的人员则予以放回。
同年稍早时候,公安部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出的《关于犯人刑满释放后落户和安置的联合通知》,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落户、口粮、就业以及青少年就学等问题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,较好地体现了“给出路”的政策原则。

去留
留在西北的人,身份从服刑人员转为农场职工,纳入国家劳动工资计划,按固定工对待。1983年公安部、劳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51号文件,专门解决了刑满留场就业人员的待遇问题,文件执行后“解决了多年来历史遗留问题,调动了刑满留场(厂)人员的劳动积极性”。
到了1986年,针对那些五十年代就已调往青海、在农场劳动几十年、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老犯人,司法部、财政部、劳动人事部联合发文,决定对这批人“原则上由青海省参照工人退休退职的办法养起来”,中央财政为此一次性补助青海省四千万元。对无家可归又不符合退休条件的,则发给生活费予以供养。
回到原籍的人,面临的情况各不相同。有些利用在农场学到的技术开了修车铺、理发店,有的承包了土地种棉花,把西北的种植经验带回了家乡。

也有少数人因为户口注销多年、城市早已变迁、亲人离散而陷入困境,但这种情况客观上促使了后来安置帮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,为九十年代以后更为系统化的刑释人员社会融入工作积累了经验。
那些留在西北的人,在戈壁滩上成了家、扎了根。据接近官方的资料显示,约数万人刑满后留在了农场,娶当地寡妇或嫁光棍汉的都不在少数,他们的子女以兵团职工子弟的身份长大,读书、就业、参军,融入了当地社会。
青海诺木洪农场所在地,后来发展为著名的枸杞产区,每年“双十一”期间数以万计的务工者涌入这座曾经的“监狱城”采摘枸杞,一个曾经只有劳改农场和荒滩的地方,如今通过枸杞种植与互联网结缘,成了多民族聚集、共同致富的热土。

四十多年过去,当年那批平均年龄二十出头的犯人,能活到今天的已是古稀老人。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的名字不会出现在任何公开的历史叙述中,但他们参与开垦的棉田至今仍在产棉,他们当年挖出的灌溉渠仍在灌溉着下游的农田,他们种下的防沙林至今仍立在戈壁边缘。
这些人当年被法律判定为罪人,但在之后的几十年里,他们用双手参与了一场发生在西北边陲的农业拓荒,把一片片不毛之地变成了耕地和林地。

这场大遣送的背后,是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做出的一次果断决策。它解决了城市治安的燃眉之急,缓解了监狱爆满的现实压力,同时把大量劳动力投入到了亟待开发的大西北。
那些犯人被注销了城市户口,离开了故乡,但他们在戈壁滩上重新学会了一门手艺私募投资综合门户,完成了从社会破坏者到社会建设者的身份转变。法律给予了他们应有的惩罚,也给了他们一条赎罪的出路。重刑犯的下场不是被遗忘在荒漠里,而是在荒漠里重新长出了自己跟这片土地的联系。这或许才是这段历史最应该被后人看到的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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